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特色发展对人才培养工作的新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编制)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修订(编制)范围
1.根据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作适当补充和调整修改(按附件4、5格式要求修订)。
2.2021年新设招生专业(跨境电子商务、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大数据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舞蹈表演、工程造价),按“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导意见”(附件3)的基本原则框架和课程设置要求(附件4、5)进行编制。
二、工作要求
1.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编制)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统筹领导,相关教研室主任(或专业带头人)具体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学习研究教育部、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学校“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导意见”规定要求,经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切实做好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编制)工作。
2.每个专业找不少于1个对口企业对接,广泛深入开展相关产业发展趋势分析和区域行业企业调研。开展面向毕业生的跟踪调研,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及特色,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
3.校级、省级专业群均按群来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以群定岗,以岗建课,以课提质(挤水课、育金课)。体现和突出核心专业的优势,同时兼顾群、专业彼此间的融会与互补。
4.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编制稿)学院审核,由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依时报送。
5.请各二级学院在2021年5月30日前,将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编制)执笔人及对口企业名称(附件2)报教务部。在2021年6月15日前,将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稿(编制稿)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和电子版的报教务部。
6.材料报送至教务部教务管理办公室(第二行政楼302室),联系人:杨康勇。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部
2021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