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

  • 日期:2020-06-28
  • 信息来源:质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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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考场规则

 

为了加强我校的考风考纪建设,完善考试制度,培养良好的学风、班风,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则:

一、考生注意事项

1、严禁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草稿纸、具有记忆功能的手表、电子文具、电子字典等进入考场,带入手机者必须关机并放在指定位置。

2、学生应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3、把准考证和学生证、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查,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

5、考试中不得相互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工具)。如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监考老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答完的试卷应将卷面覆盖。

6、考场内不得随意走动,考试期间不许离开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才可交卷。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内走廊上喧哗。

7、考试结束铃响后,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把试卷与答题卷分开,按页码整理好后反放在桌面上,然后有秩序地离开试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考试作弊论处

1、考试开始后,经查获夹带有关资料(无论是否已经翻阅、抄袭)。

2、考试开始后,桌面、座位上或抽屉内有禁带物品。

3、考试中互传纸条,交换试卷(双方一并处理)。

4、考试中或交卷时交头接耳(双方一并处理)。

5、考试中偷看他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看试卷。

6、已起立交卷再改动试卷。

7、请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双方一并处理。

8、监考老师认为作弊的其它行为。

                                               

                教务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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